尾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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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天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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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5日星期二 气温都二十七、八度了,似乎夏天已经急不可耐地来了,可看法院门前花圃里桃花盛开,暗香浮动,才知道春天才赴约不久。 刘伟一走出法庭,就被记者给围得水泄不通。 “刘律师,你特地接受广东司法厅法律援助处的邀请,从北京赶赴广东担当农妇李德华的辩护人,请问刘律师,你对今天您在庭上的表现满意吗?” “我认为我已经尽到了一个做律师的责任!”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你为李德华做的是无罪辩护,认为李德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虽然法院没有当庭宣判,但从庭审的进程看,法院还是依然认定李德华的杀夫行为是故意杀人。你认为二审法院会推翻一审的死刑判决吗?” “我相信法院会作出公正的判决!虽然我很遗憾关于我的当事人是在特殊情况下采取了正当防卫措施的辩护意见,没有被法院采信,但我相信我的关于李德华有自首情节和被害人金樟有严重过错的辩护意见,会被法院采信的。” “那你是基于什么理由相信法院会采信呢?” “基于我在法庭上的辩护!通过庭审,我相信你们都知道这样的事实:他们刚结婚时感情还算融洽,并生育了一双儿女,可随着时间的推移,被害人农民金樟开始出轨,为此两人闹起了离婚,但因种种原因未能分手。之后,两人经常打架吵闹,金樟动辄恶言训斥并施以拳脚,我的当事人李德华常常以泪洗面。长期的受虐使李产生了恐惧心理,但只能忍辱负重,操持家务。不料金樟变本加厉,经常出外寻花问柳,且每次潇洒过后,还把自己的风流韵事讲给妻子听,以示炫耀。李不敢与其争辩,只好忍气吞声。去年11月20日,李德华从丈夫口中知道,丈夫和一个她熟悉的女子关系暧昧,忍不住找到该女子说理。金樟知道后对李大加指责,并要求李把该女子请到家中赔礼道歉,李不从,金樟就当着儿女的面,对李又打又骂,并借着酒劲,拿着菜刀满屋追杀李,还把劝说的十一岁的儿子推倒在地,致使儿子的头撞在桌子上,鲜血直流。忍受了多年家庭暴力的李德华忍无可忍,出于愤怒、害怕,也是出于自卫,随手抓起一把铁锤,砸向金头部,致使金失血过多而当场死亡。事发后,李德华整理好牙刷、毛巾等生活必需品,牵着儿女投案自首。” “通过庭审我们也知道,从李使用的凶器、对被害人金樟击打的部位、次数及损伤程度分析,李德华主观上具有杀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杀人的行为,不管是按照法律还是出于情理,她都应当处以死刑的。你对这个怎样看?” “我相信大家还记得去年三月舆论广为关注的南京‘弱妻杀夫’案吧?和这个案子非常相象,最后也只是判了十五年有期徒刑。虽然我国法院判决并不依据判例,但在我国境内毕竟只有一部适用的刑法!而且,设置死刑的目的是什么?还不是阻止杀人者继续犯罪吗?可象李德华这样的弱女子,即使判她无罪释放,她还能杀人吗?她会杀人吗?诚然,一个人杀了另一个人,无论是出于冷静算计还是出于情绪激愤,无论他以前是恶行累累还是表现尚好,它都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不公正,这个不公正已经是无法挽回了,国家为此再次剥夺杀人者的生命,是否就公正呢?实际上,国家为此而剥夺这个杀人者的生命,就是在价值判断和手段上,向这个杀人者看齐,就是代行报复。‘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个人把你的手砍断,你就把他的手砍断,是公正的吗?这在远古是公正的,但在现代就不那么公正了,以此类推,这个人杀掉了另一个人,国家再把他杀掉,并不一定就是公正。法律是无情的,但从我国刑法多处条文中的‘应当从轻或免除处罚’中也可以看出法律也还是有有情的一面。” 天空突然阴了下来,开始起风了。接着,零星的雨点滴落到刘伟满是汗水的脸庞上,“你们看,连老天也为李德华的不幸遭遇而落泪了......” 刘伟对走出法院大门、刚刚还对簿公堂的公诉人检察官打了声招呼,趁记者们围上公诉人的时候,他逃离似地走下法院那高高的台阶。 一辆车无声无息地停到了他的面前。车门打开了,郝翎下了车,拉开了车门,“刘老师,您好!” “是你啊!郝法官,不,现在应该叫你郝律师了!” “请上车吧!难得来一次广州,你又是我的救命恩人,就让我做一次东,请您喝下午茶!” “不了,我明天在北京还有一个庭要出,今天下午要赶回去,晚上还要准备呢!如果方便的话,你就送我到机场吧!” “好的!”郝翎把刘伟让上车,关上门,然后坐进车里,接着无声无息地驱动了车子,“我真高兴,再一次领略了刘老师您在法庭上的精彩,您那激情的言辞、深深的责任感和雄厚的法律功底打动了法庭里的每一个人。虽然我现在也是一个律师了,但怎么样做好一个律师,我还真的要好好向您学习。您现在可是全国炙手可热的大律师呢!” “看你说的,看你现在也不错嘛!刚刚一年,就开起了这么漂亮的车子。怎么样,做律师和做法官的感觉不一样吧?” “当然啊!律师这条路,看起来精彩,走起来痛苦!以前做法官,还真的不知道做律师是这样的艰难,现在自己做了律师,才真正体会到了个中滋味。以前常听律师私下给我讲,说在法院审理活动中,个别法官动辄对律师进行喝斥、时常以与本案无关为由打断律师发言的情况,我还不相信,现在,呵呵,可谓司空见惯。我所学的告诉我,司法能否真正发挥作用,不仅取决于裁决结果的公正,更取决于诉讼程序的公正。如果不能在诉讼程序上实现公正,则很难保证裁决结果的公正。而诉讼程序的公正不能没有律师的参与。然而,现实呢?律师的地位是多么的低微和可怜啊!尽管法律对律师的诉讼权利作了一些规定,但因缺乏有效的保障与救济机制,以至其成为中看而不中用的花瓶权利。我想,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首先是律师作为刑事诉讼主体的法律地位没有在刑诉法中确立。如果把律师的地位等同于证人、鉴定人等一般的诉讼参与人,那么,律师在法庭上就永远是配角,律师在刑事法庭上就是可有可无,既然是这样的位置,对于律师在法庭上辩护的干扰就毫不奇怪。其次,虽然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律师享有为被告人的辩护权,但在辩护权受到干扰或剥夺时,律师缺乏救济的法律途径。第三,控辩不平衡也是导致律师辩护权受到干扰的重要因素。在刑事诉讼中,法官对于证据的认定和法律适用,长期以来习惯于倚重控方意见,律师的辩护意见很难受到法官重视,这是我国强职权主义诉讼形态的突出表现。法官素质的低下也是造成律师目前尴尬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个别法官对律师的认识不正确,认为律师是麻烦制造者,其辩护与辩论会给审判带来麻烦等等。通过这一年来我的律师生涯,我终于明白,要评价一个社会的法治状况,要评价一个案件的裁判是否公正,要评价一个司法人员素质的高低,从一定程度上讲,律师就是一面镜子。”郝翎不愧为法学硕士,说起来有条不紊的, “能这样想就很好了!其实,律师存在的价值,在于他可以利用现有的法律和规定,并在这一范围之内,为需要帮助的人,寻找最佳的救济途径。律师,总体而言,也只是一介书生,无权无职,他所能做的,不过是一次又一次地去扣那些职能部门的门。他只能寻找救济的途径,却不能直接提供救济。律师地位的好与坏,象征着一个国家普通民众地位的好与坏。律师改变自己地位的可能性的大与小,象征着一个国家普通民众改变自己地位的可能性的大与小。律师作为一项社会职务,它的地位高低是由社会结构决定的。而我国律师地位的尴尬,除了文化、法制环境外,也不能不从我们自身的主观上找原因,整体素质偏低、缺乏自重也让我们自己仰声长叹啊!”刘伟也不禁感叹道! “是的!对于我来说,法律就是我的一个令人晕眩的美丽而复杂的梦想,我愿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虽然我已经死过一回了,但面对中国现实的法律环境,我现在还只能掩藏锋芒,逐渐养成擅长沟通、与人为善的圆融性格,我知道,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但我会以刘老师您为榜样,真的把律师作为一个我毕生追求的事业来做的。对了,冈州那件案子现在怎么样了?”郝翎突然问道。 “我自去年四月份到北京后,也很关注这个案子,毕竟这是我赖以成名的案子,是它让我走向我的理想。其实,我对这个案子一直有我自己的看法,一直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当时我是你的辩护律师。以我从当地公安机关以及张律师、莉莉断续告知的情况来看,似乎现在已经成了一宗悬案。李德闻虽然有重大嫌疑,可经公安局的调查,他那天随孙东民之后离开打牌的地方准备回家,在经过孙东民家后门的时候,发现后门没有关严,就鬼使神差的进去了,上了二楼,见孙东民正在洗澡,趁他不注意,将他换下来的衣服拿到楼梯口,正在搜的时候,却被孙东民发现,于是孙跑出浴室大骂,李德闻请求孙不要声张,孙却提出不声张可以,要李德闻拿出堵嘴费,如是,两人发生争执,相互扭打起来,吵闹声还把孙东民的妻子赵桂珍从房里招了出来,李德闻见势不妙,只好留下满脸的伤痕开溜了。第二天上午听说了孙东民出事了,李德闻很害怕,只好提早回广东了!现在,李德闻已经因为证据不足而释放。而据刘庭阁的交代,也只是说他到了那里后,上了二楼,就发现赵桂珍倒在睡房门口,他用手摸了摸她的鼻息,发现她已经死亡,扭头又看见李曼玲满头是血地倒在楼梯的拐角处,所以他也就吓得慌张地跑了出来,可能就这样不小心在楼梯上留下了带血的指纹,他一出来上了车后不久,就给贡元打电话。而据贡元的交代,在他接到刘庭阁的电话后,就当即表示要亲自带人来封锁现场,可刘庭阁怕他自己牵涉进来,就主使贡元暂时按兵不动。贡元说刘庭阁告诉他,在与李曼玲通电话的时候,听到了你的声音,怀疑你当时在场,以为是你所为,所以就叫贡元收集你在现场的证据,然后……一切就顺理成章了。因为有了刘庭阁的指示,贡元也就把注意力放在大力收集你在场的证据以及你的供词,对其他的也就疏忽了,终于导致……那么到底是谁杀了他们?我一直在思索。“ “该不会是李曼玲吧?杀了他们之后再自杀?”郝翎笑道,“她也没有这个力气!看来最有可能的人还是我呢!” “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啊!”刘伟回应道。“可我的调查说明你没有作案时间啊!” “或许您不知道我其实对那里的地形很熟悉吧?我早就知道曼玲在那里租房,我已经去过多次,虽然进到她的房间还只是第一次。您当然更不知道从孙东民家后门走湖边,再到那个小卖部,有一条小路吧?而走那条小路却只需要五分钟。” “……” “其实人就是我杀的!您真的不要惊讶!我当时也不知道怎么的,没有想到许多!杀人后我也没有想到我还能活下来,这都拜公安司法机关肆意践踏司法程序所赐,当然还有刘老师您的执着、您的精彩绝伦的辩护。是不是很讽刺?现在我更加珍惜我的生命。我现在是真诚地想成为一个法律的维护者,更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做律师的机会。人们常说,生命不可以重来,而我却可以。虽然有时候我很不安,不安得叫人痛苦,不安得叫人难以忍受。我不知道怎样才能叫自己的心重新安静下来。其实,有时候我想,接受法律的惩罚才是我最好的解脱方式,因为法律在惩罚人的同时,很多时候也是对人心最好的安抚。在这个时候,法律有宗教的功能。所以我就向您坦诚交代。当然,刘老师,我没有要让您不安宁的意思,虽然我知道从此您也会象我一样不安宁!但我相信您不会对当时您所做的一切感到后悔。维护公正,特别是维护程序公正,有时候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这您知道!我不会辜负刘老师您重新给我的生命……” 那天,郝翎被李曼玲推出房门,看看时间,已经十点半了。郝翎站在门外,不知道该怎么办,心里的怨恨,如同秋风,扫落了他心中仅剩下的几片发黄的绿叶。他听到曼玲“嘤嘤”的抽泣,“玲子,玲子,你开开门,好吗?” “走吧翎哥,走吧!我已经不值得你爱了。让我们来世再相爱吧!在来世,我会永远为你冰清玉洁……” 他们就这样隔门相对流泪。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们听到楼下传来吵闹声,李曼玲穿着睡衣开了门走了出来,郝翎急忙拥着她,当他们走到拐角时,听到了楼下的关门声,听到一个人急忙的脚步声,也看到了孙东民夫妇两人还在相互指责。赤裸站在楼梯口的孙东民见到他们,急忙钻进了浴室,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赵桂珍一见到李曼玲,就怒火冲天,对她百般漫骂,骂得可难听了,什么婊子、妓女…… 见曼玲当时的脸色,也不知道怎么的,郝翎就失去了理智,冲下来煽了赵桂珍几耳光,见窗台上有一把刀,就抓了起来,顺势刺了过去,她就倒了下去。后见孙东民惊恐地站在浴室门口,郝翎红着眼也跑了过去,向抵抗的孙东民刺去。 也不知道刺了多少刀,直到听到曼玲的尖叫,郝翎才惊醒,他看看自己手中的刀,再看看曼玲,“玲子,我怎么了?我杀了人啊?我怎么办?” 曼玲用让郝翎恐惧的陌生的眼光看着他,“翎哥啊,你这又是何苦呢?都是我害了你啊!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啊?” “不,玲子,你不要这样说,我……” 郝翎还没有说完,就看到曼玲一头从楼梯的台阶上撞向拐角的墙上,等郝翎跑过去,她已经头颅破裂,香消玉陨了。 随后郝翎完全是本能地处理了一切,洗净手,弄乱卧室,抹去可能留下的指纹等等,直到他懵懂地走到小卖部的时候,他才似乎清醒了过来!他可以闻到身上的血腥味。好在那天他穿的是黑色夹克,那里的几个人只顾着打牌,也没注意到。后来,接到同学的电话,在赴同学之约的路上,郝翎处理掉身上有可能沾有血渍的衣物,在宾馆里彻底地洗刷自己,第二天一早起来,更是将全身衣物统统处理掉,再在旧衣市场买来黑色的夹克…… 二OO四年六月十四日凌晨五点一稿于南湖 二00五年四月五日二稿于南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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