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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为什么呢? 肯对此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为什么非要这样做呢?当初他还是迫于上司之命才勉强开始调查。 “日本呀……” 肯的视野忽然开阔了。日本对他来说并不是毫无关系的国家。不,不仅有关系,而且那里还留下了他青春时代胡作非为的足迹,如果有钱,他还想故地重游。在肯的记忆中,日本还是战败后的一片废墟,但他感到在那个国度里,仍保留着当今美国已见不到的“人心”之类的风情。 现在的日本与当时相比有什么变化呢?肯还没有亲眼目睹。肯在战后几年间曾经呆过的日本,现已走向繁荣富强。 日本人有一种堪称国民性的勤奋精神和民族凝聚力,使其能在很短的时间内,从战败后的一片废墟中迅速崛起,以至于全世界都为之震惊。肯等美国人曾轻蔑地骂他们是“黄种猴”,但日本人像蚂蚁似的勤劳,集合起来像核反应似的强大有的地方只用打手势便可进行交易。 金钱是人类社会的流通货币,由于它的作用,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淡漠了,结果剩下的只有金钱。然而却没有一个人对这种现象提出过疑问。 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仅使物质遥遥领先,却将人类的精神和亲情远远地抛在后面。而这种物质魔鬼最猖獗、最容易有市场的地方,就是像美国这样的合众国了。 美国本来就不是一个由土生土长的单一民族结成的国家,到这里来的人大多都是为了寻求成功的机会,或者说是在本国无法谋生的,所以人们之间竞争激烈。在美国这个国家诞生的同时。已经酝酿了物质支配精神的基础。 可日本却不一样。这片国土上的人都是土生土长的,因此无论物质如何泛滥,都不会达到支配人的地步。 肯想起了曾经呆过的日本,由于职业关系,他切身感到纽约在精神上的堕落。 哪个国家都有犯罪。日本有,经济体制不同的苏联、中国也有。 可美国的犯罪性质不同。就犯罪中最恶性的凶杀案来说,凶手一般都有相应的动机,但在纽约,却常常发生一些神出鬼没、毫无动机的血案。拦路抢劫后又杀人,强盗马上又成了杀人犯:强奸妇女之后又残忍地将其杀害,而且还要祸及偶尔路过的行人。 据说,在纽约的马路上行走时,要尽量走人行道靠马路一侧,如果你靠着房屋侧走。就有可能被拖进小胡同里剥光衣服。 就在前几天,在中央公园有位日本留学生被一群流氓围住拳打脚踢。那留学生拼命向附近的人呼救,可是过路的人却没听见似的只管赶路,最后还是被碰巧路过那儿的巡警救了。刚刚入学,他就仓皇退学回日本了。 据说,那位日本留学生在离开美国之前讲述当时的恐怖情景时说:在被拦劫扼住脖子时,并不怎么害怕。因为,当时有对看上去很有教养的老夫妇正打那儿路过,当我向他们求救时,那老太太竟拽住丈夫的袖子说别去管闲事,迅速躲开了,这时我才感到美国真正的可怕。”肯觉得这话触及了美国社会的要害。 全然不关心与己无关的人是死是活,只要自己的生活安稳有保障就行了,所以,哪怕稍微有点儿威胁的事儿,都极力避开。为正义而战只是自身安全能得到保障后的事情。 在美国,一般人看到犯罪行为往往佯装没看见,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在这个多民族、多种族的国家里。物质文明的巨大化使人丧失了自己的本性。 令人震惊的是,这种明哲保身的风气竟也渗透到了警察中间。他们只在上班时负责保障人的权利和自由,维护公共安全和秩序,而下班后就成了普通人。 有时即使眼前有人陷入危难之中,但如果救这个人可能会威胁到自己的安全,他们就会视而不见。 肯也决不例外。如果发生了凶杀案,他会因职业本能而去追捕:但一旦从长时间的紧张工作中解脱出来,踏上回家的归途,即使遇上市民受流氓纠缠之类的事,他也只当没看见。 警察也是人,工作之余也有休息的权利。肯虽然对这种意识并不怎么反感,但心中也觉得不是个滋味。 “我也不知不觉中了纽约的毒素。” 这样,在肯那模糊不清的遥远的记忆中,日本是个“人类安居的王国”。威尔逊·霍华德竟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让儿子去日本,究竟是为什么呢?这引起了他极大的个人兴趣。 肯到霍华德父子住过的公寓去过两次,那里的情况没有丝毫改观,依然是纸屑遍地,臭味熏天,酒鬼随处可见。 使他吃惊的是,这次来和上次来所看到的一模一样,还是这个地方,还是这些人。威尔逊·霍华德也曾是他们中的一员。 在霍华德父子住过的公寓附近的道路上,有几个男人颓丧地站在那儿,那饮酒过量的红脸上有些湿润、发亮,原来他们正在哭泣。 “出了什么事儿?”肯走过去向一个人问道。 “警官先生,您看这多可怜呀! 那人用手指了指,只见一个流浪汉靠墙蹲着,脸伏在膝盖上,他面前摆着几只劣质威士忌酒瓶,里面都还有酒。肯立刻知道出了什么事儿.以前他也曾遇到过类似的情况。 “什么时候发现的?” “今天早晨来这儿一看,萨尔蒂已经浑身冰凉了。比我们先走了一步,萨尔蒂,你这家伙怎么就这么走了呢!” 说话的男人泪流满面。 “通知市里了吗?” “嗯,收尸车马上就来。” 这是个非常凄凉的告别仪式。一个流浪汉在街头酒精中毒而死,他在人生道路上受尽挫折,借酒消愁,不知不觉地漂泊到纽约,在流浪汉、失业者聚集的角落里,用酒精毁灭了自己。 所有的希望都破灭了。除了酒以外,其它一切欲望也都荡然无存,于是就将那行尸走肉般的身体,浸泡在用乞讨来的钱购买的酒中。茫茫然度日,直到真正的死期降临。 这个早走一步的冗者和自己是同一类人,因此,伤及同类其鸣也哀。尽管是艰辛不毛的人生,可是却和死在路边的老鼠、鸽子一样,他选择了自己所喜欢的“老位子”,至死还抱着廉价威士忌瓶子。这些靠酒度日的人,从死去的伙伴身上又一次看到了自己的必然下场。 这位死者至少一点也不孤独,因为有一帮酒友聚集在他的遗体周围,用威士忌瓶子代替灵牌举行了告别仪式。 “萨尔蒂,你不是还想在死前回趟家乡吗?” “他的家乡在哪儿?” “听说是在意大利的一个叫萨尔蒂尼亚的岛上。我不知道那岛在哪儿。” 由于是来自萨尔帝尼亚。所以人们就叫他萨尔蒂,谁都叫他的外号,恐怕连他自己都忘了自己到底叫什么名字了。 在这儿出席“葬礼”的人都有类似外号,其中也有人连自己的故乡在哪儿都不知道,这些人枝称为纳斯托莱斯(无巢氏)、拉崔(耗子)等等。 送葬者心里都知道。自己早晚也是同样的归宿。他们一边向伙伴告别,一边琢磨着不能让自己最后一个死去,但愿能在有人为自己送葬的时候离开人世。 不一会儿,市里的收尸车来了。纽约每天早晨都有几人这样死去。他们有的死在道旁。地铁里、公园的椅子上或公共厕所里,有的则是在公用电话亭里默默地离开人世。收尸车的任务就是四处去收捡这些尸体。 收尸车一走,他们又分别回到了自己的位子上,继续沉溺于威士忌中。 “警官先生,喝一杯吧?” 一位送葬者说着给肯递过来酒瓶,这些人浑身散发着臭味,像是从纽约地下冒出来的沼气,他们除了喝酒之外,没有其他任何欲望,所以对别人也无威胁。 肯推开他的手,走上了公寓门口的台阶。马里奥仍旧将电视机的音量开得非常之大。 马里奥对进来的肯夸张地耸了耸肩,那意思好像是说:“怎么,你又来了?” “我照您的吩咐还没把那间房子租出去。” “哼,那么脏,没人愿来往吧。” “别开玩笑啦,现在很难找到这种好床位,每天来租的人多得排队,可我怕让警察知道,警察已答应给我那间房子的租金了。” “别吹嘘了,这房子,主人早就放弃了,因为这种猪窝维修费比房租贵多了。” “别说这些了,今天又来干什么?我又没做让警察找上门的事。” 马里奥的语气有些缓和。 “请先把电视机关了。” 马里奥笨重地挪动着她那肥胖的身子关掉了电视,然后示意肯可以说了。 “还是霍华德父子的事,他们有没有相片?” “照片?” “对,尤其想看一下老头子的照片。” “他那种人不会有相片的。” “他不是在这儿居住多年吗?总该照过张照片吧。” “他可没有这种有钱人的爱好。照片警察局里不是有吗?比如说驾照、前科者的名册上。” “他没有前科。驾驶执照过期后也没来换新的,已经作废了。” “那么,我这儿就更不会有了。” “他房间里的东西没有动过吧?” “本来就没什么,那些东西连小偷都不要。” “我想再去查一遍。” “把那些破烂玩艺儿叫警察都拿走吧。” 肯看也不看马里奥,就进了霍华德父子的房间。地板上到处是灰尘。还有脚印,这说明自从肯来这里以后没人来过。因为没有别人的脚印,那些破烂东西也没人动过,和上次来的时候一样。 他又仔细地搜查了一遍,仍然一无所获。在这间小房子里,除了那点不值钱的破烂东西外.也没有什么值得再搜查的了。 威尔逊曾服过兵役,如果从这方面着手也许能得到照片。但这要征得官方的同意。 肯是凭着个人兴趣在调查。他不想再到奥布赖恩警长那儿去提过分的要求,已经够麻烦他了。 “现在是不是该罢休了呢?” 肯感到“凭兴趣调查”受局限。这时,门外响起了轻轻的敲门声,随即门口出现了马里奥的脸。 “我马上就走。” 肯还以为她来撵他呢。从肯的表情上马里奥似乎觉察出他没找到想要的东西。 “我刚想起来,有个人也许有威尔逊大叔的照片。” “真的?” 马里奥带来了预料之外的信息。 “是不是确实有就不得而知了。” “是谁?” “别摆出这副吓人的面孔我也会告诉你,我就是为告诉你才来的。是个日本人。” “日本人?” “有一个日本人住在这儿,性情很怪,专门在哈莱姆区(纽约黑人区)拍照。大叔说不定也给她当过模特儿呢。” “她?这么说是个女人!” “是的,在这儿已经住两年多了。” “那她现在住在哪儿?” “西区136号街222号,就在哈莱姆医院附近的那幢公寓里。她在这一带颇有些小名气。你一打听就找着了。” 肯没顾上道谢就从马里奥的房间跑了出去。他还不知道有个专门给哈莱姆区的人拍照的日本女摄影师,哈莱姆区是游客们拍照的好去处,旅游车经过这儿时,车窗里许多照相机的镜头都冲着这边。由于这里到处都有危险的提示,真正进到里面来拍照的人寥寥无几。 顶多不过是提个照相机到主街道上转一转,走到125号左右,那就够提心吊胆的。可这女人却长期住在这里,专门从事哈莱姆区摄影,竟然有这样的女摄影师,连最熟悉本地情况的肯也是头一回听说。 马里奥所说的那个日本女人的往处,正好在哈莱姆区和东哈莱姆的交界处。他向路旁的流浪汉一打听,马上就知道了,说不定他们也都是她的拍照素材呢。 那幢公寓也和马里奥的公寓一样破旧肮脏,都将被拆除。这是一座四层红砖建筑,墙壁上有反战标语是用漆喷上去的。还有胡乱涂写的下流话。 门口台阶旁一只装垃圾的塑料桶翻倒在地,野狗正在乱扒。旁边还有位喝醉酒的老人坐在那儿懒洋洋地晒太阳。 令人奇怪的是,这里没有哈姆莱区随处可见的孩子身影。已是午后2点钟左右了,竟看不到一个头上长满疙瘩的小孩子出溜来出溜去,就像是传染病使这里的人都死绝了似的阴森可怕。 这里没有像马里奥那样的“房管员”,也许是住在远处的房主亲自来催收房租吧。 肯立刻找到了那位日本人的房间,在二楼,因为门上挂着一块用罗马字写着姓名的牌子。房里好像有走动的声音。正好有人在家,一敲门里面便有人马上问道:谁呀? 一个外国人,而且又是独身女人,能一直住在哈莱姆区可真有胆量,但警惕性似乎也挺强的。肯报了自己的姓名和身份后,说有点事要打听一下。 听说是警察,门马上打开了,里面走出一位个头不高。身材苗条的日本女人。因为她住在哈莱姆区,所以在肯的想象中可能是个很厉害的母夜叉似的女人。然而出来的竟是位20来岁、五官端正的美丽的年轻女士,令肯颇感意外。 “您是三岛由纪夫吗?” 肯核对了一下门牌上的名字。 “不,我叫三岛雪子。” 肯苦笑了一下,他把对方和日本知名作家名字的发音搞混了。 “我是肯·舒夫坦。不过,可不能因为一说是警察就随便给来的人开门哟,在纽约假警察有的是,就是真警察有时也不能相信。” 肯马上向这位初次见面者提出了忠告。 “噢,哪有那种事儿。我在哈莱姆区从未意识到会有危险。从外表看虽然有些可怕,但这里可尽是些好人。我不明白哈莱姆区为什么会令人恐怖,我倒是觉得离开哈莱姆区外出才可怕呢!” “这是因为您还不知道哈莱姆区真正的可怕。不,也可以说你还不知道纽约的可怕。幸亏您被当作‘客人’在这儿很受欢迎,您还没有接触到那些可怕的东西。” “我可是相信哈莱姆区人,相信纽约和美国的。” “作为一个美国人,我向您表示谢意。不过,我今天突然来访,是因为听说你可能给一位叫威尔逊·霍华德的老人拍过照片。” “威尔逊?” “住在东区123号街公寓的一位黑人,6月份死于交通事故,和儿子约翰尼住在一起的。” “哈莱姆区的居民我拍过很多,可他有什么特征吗?” “我就是想知道他的特征才来的。” “他大约多大年纪?” “61岁,爱喝酒,年轻的时候当过兵,去过日本。” “去过日本。123号街的?唉,是那位‘日本大叔’吧?” “日本大叔?” “是个日本迷,他一直怀念年轻时在日本的时光,所以被称为‘日本大叔’。” “这一带去过日本的人没几个。” “着是那位‘日本大叔’,照片我照了不少,你想看吗?” “非常想看。” “请进吧!” 他们一直都站在门口谈话。虽然都是哈莱姆区结构相同的建筑。可室内布置和气氛与马里奥以及霍华德的房间却完全不一样,确实像年轻女性的房间,既美观又舒适。 肯跟着进了那间兼作客厅的卧室,里面有餐桌、椅子、床、床头柜、沙发、衣柜、电视机、梳妆台、书架等,东西摆放的位置十分讲究,书架上还可以看到日文书。房子里井然有序,反映出了主人良好的生活习惯。 窗户上挂着粉红色印花窗帘,使房间的气氛显得更加温柔、妩媚。看样子她在这儿住的时间已经相当长了。 这间房子还用布帘隔出一小块儿地方来,后面好像放的是照相器材之类的东西,暗室可能就设在隔壁。 等了一会儿.雪子从隔壁的房间里走了出来,手里拿着几张相纸。 “啊,怎么不坐呀!” 她朝一直站在那儿等着的肯惊讶他说道。 雪子将肯让到沙发上。然后递给他几张6英寸的照片。说:尽量挑了几张看上去有特征的,这就是‘日本大叔’。” 照片上黑人老人的嘴唇很厚,面部深深的皱纹像刀刻的似的,一双毫无表情的眼睛深陷在那老朽而失去弹性的脸上,闪着细微的光芒。饮酒过度使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更衰老。已经没什么奢望,只有记忆被封存在那满是皱纹的皮肤底下。雪子从几个角度给他拍摄了一组特写境头。 “这就是威尔逊·霍华德吗?” “名字我不知道,可要说123号街那位曾去过日本的黑人,就只有这位日本大叔了。” 肯目不转睛地盯着照片。 “您认识他吗?” 对肯那激动得有些异乎寻常的视线,雪子似乎不可理解。 “不,”肯连忙否认,“这照片能借我用一下吗?” “没问题!我这儿还有底片呢。” “那谢谢啦。另外,最好把房间布置得再素一些。” “为什么呢?” “有点太艳了。” “您是说有点挑逗人?” “不,我并没有说‘挑逗’,但请别忘了这里是哈莱姆区。 “多谢您的忠告,不过,我还是喜欢现在这个样子,迄今为止也没发生过什么事嘛。” “还有,即使有人称是警察,也别让他进房间。不过,我例外呀。” 肯笑了笑,告辞离开了雪子的房间。 肯看了从三岛雪子那里借来的威尔逊·霍华德的照片感到非常惊愕,可他并没有久久地沉浸在这种惊愕之中。他从中受到了启发,脑袋里出现了新的疑问。 这是个至今从未想到过的问题。肯为了证实这个问题。又到市中央登记所调查了威尔逊妻子德莱莎·诺伍德的户口。德莱莎的祖父母是19世纪初从南部过来的黑人,父母亲也都是黑人,1943年起住进了哈莱姆区。 另外,威尔逊·霍华德也是纯粹的黑人。查登记所以前的登记册,也没发现他家和白人或东洋人有血统关系。如果查三代以前的话,得到他们的故乡南部去查。但南部根本不把黑人当人看待,在黑人流浪他乡后,不可能继续保存他们的登记册,再说,美国人没有户籍观念。日本的户籍是以一家一户为单位,而在美国却是以个人为单位登记。因为是以个人或夫妇为单位登记的,所以即使看登记册,也搞不清楚其父母是什么人。也就是说,不是以父子这种纵向的关系,而是从个人或者夫妻这种横向的关系来考虑,在这种制度下,要认祖归宗是极其困难的。而且德莱莎和威尔逊的出生,也是因为进行全国普查,才半强制性申报的,恐怕连他们自己都搞不知道原籍到底在哪儿。 根据肯掌握的情况来看,约翰尼·霍华德不是像纯粹的黑人。在约翰尼最后工作过的运输公司见到的照片也说明了这一点。说是黑人吧,肤色浅了点,而且相貌有点接近东洋人。 黑人和白人、或者和彼多黎各人、意大利人的混血儿很多,但和东洋人的混血儿则比较少。 “约翰尼的父亲服兵役时去过日本,也许约翰尼是……”调查又有了新的进展。但约翰尼登记的出生日期是1950年10月,是在他父母结婚后约10个月的时候,他不可能是父亲从日本带来的。 一一一假如威尔逊谎报了出生年月? 肯的脑子里又闪过了另一种可能性。现在规定申报出生年月必须出示助产医生的证明,但在贫民窟,许多妇女生孩子部不请医生助产,作为“不得已的情由”,也就免去了医生的证明书。 20多年前,二战刚刚结束,到处是一片混乱,可以想象户籍的手续远没有现在严格,申报时把出生年月推迟几年是相当容易的事。反正本人怎么报就怎么登记,很可能登记不实。 完全可以认为约翰尼是在日本出生的,因为什么变故才离开母亲,他一个人陪伴着父亲口到美国,回国后父亲结了婚。当时父亲为了把约翰尼说成是夫妇间生的孩子,申报时有意隐瞒了真实年龄。 “那么,约翰尼的生母就一定在日本了。” 眼前出现的新轮廓越来越清晰了,这样推断也就知道约翰尼为什么要去日本的目的了。 “也许他是去日本见自己的母亲。” 由于饮酒过度变得如同废人一般的威尔逊,觉得自己将不久于人世,就把“日本母亲”的事告诉了儿子,或许约翰尼早就知道自己真正的生母。 威尔逊即使活着也活不了多久,他那被酒精毒害了的身体,对社会无任何用处,只能成为儿子的沉重负担。于是他就“废物利用”,把自己的身体换点旅费好让儿子去日本找自己的生母。 肯对自己的推测十分自信。 “到日本去找母亲,被杀了,他可真可怜。” 此时,肯才可怜起这位素不相识、客死他乡的黑人青年。不,对约翰尼来讲,日本并非异国,而是名副其实的“母国”,他在母国被人杀害了。 他能见到母亲吗?不,大概在这之前就被杀害了吧,母亲要是知道了约翰尼的死讯,肯定会痛不欲生的,也许他母亲还不知道约翰尼到日本来了吧。” 想到这里,肯仿佛猛然被强大的电流击了一下,身体变得僵硬起来。一种可怕的念头出现在脑海里,他不敢再往下设想了。 “难道……” 肯静静地望着空中,自言白语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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