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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节:屠宰场之舞(41)
作者:
劳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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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廊上散发着老鼠和尿骚味。尽头的门打开,一个男人探出头来,我向他走去,他说:“你要干嘛?不要走得这么近!”
  “别紧张。”
  “你才不要紧张!”他说,“我有刀。”
  我把手臂靠在身侧,让他看到我的手里空无一物,我说我要找一个叫阿诺德?莱韦克的人。
  “哦,是吗?希望他没有欠你钱。”
  “为什么?”
  “因为他死啦。”说完他哈哈大笑了起来。他是个老头儿,白发稀疏,眼眶深陷,看来好像过不了多久就要去和莱韦克作伴似的。他的裤子很松,用吊带吊着,法兰绒衬衫道袍似的挂着。除非他是去二手商店买衣服,否则就是他最近真瘦了很多。
  他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说:“我在生病,不过别担心,这病不会传染。”
  “我比较怕那把刀。”
  “哦,天哪。”
  他把刀子拿出来给我看,是一把木柄法国碳钢菜刀。
  “进来吧,看在上帝的份上,我不会砍你的。”说着他把刀放在靠门的桌上,领我进屋去。
  他的房子很小,被隔成两个狭窄的房间,大的那间天花板上有一盏吊灯,是这房子唯一的照明设备。三个灯座中有俩灯泡已经烧掉了,剩下的那个最多只有四十瓦。房间整理得很干净,可是闻起来仍有一股老年人生了病的气味。
  “你是怎么认识阿诺德?莱韦克的?”他问。
  “我不认识他。”
  “你不认识他?”他拽一条手巾捂住嘴咳嗽。
  “该死!”他说,“那些混蛋把我浑身上下从屁眼到胃口都切除了,还是一点用都没有。这个病拖得太久了,因为我怕他们真会查出什么来。”
  他尖厉地笑着,“结果还是被我料中了。”
  我什么也没说。
  “莱韦克这家伙嘛,人还不错,是法裔加拿大人,他一定是在这里出生的,因为他没什么口音。”
  “他在这里住很久了?”
  “多久才算很久?我在这里住了四十二年啦,你相信吗?在这种鬼地方一住四十二年,今年九月就要满四十三年了,不过九月之前我就会搬出去——到一个更小的地方。”说完他又放声大笑,笑得咳嗽不停,得再拽出手帕捂住嘴巴。等咳嗽稍微止住了,他又说:“一个更小的地方,像个六尺的盒子,懂不懂?”
  “我猜把这种事情拿来开玩笑可能会好过一点。”
  “瞎扯。没有什么会让我觉得好过。阿诺德住这儿大概有十年了,因为没选择余地,你懂吗?大部分时间他都关在自己屋里,当然喽,以他那种体型是不可能上街去跳踢踏舞的。”
  我的脸一定看起来非常茫然。因此他说:“哎呀,我忘了你根本不认识他。他呀,胖得跟猪一样,我是说阿诺德。”
  他手往前一比,从上到下划一个愈来愈宽的弧形。
  “就像一颗梨子,走起路来和鸭子一样摇摇晃晃。他住三楼,不管去哪里都要爬两层楼,所以才不常出来。”
  “他年纪多大?”
  “不清楚,四十岁吧,一个人胖成那样,实在很难看得出来到底几岁。”
  “他是做什么的?”
  “你是说以什么维生吗?不知道。他以前上过班,后来就不常出门了。”
  “据我了解,他很喜欢看电影。”
  “哦,那还用说吗?他有一台那叫什么玩意儿?那种可以在电视机上看电影的机器。”
  “录像机。”
  “再过不久,我也会有一台。”
  “那后来他怎么啦?”
  “你说莱韦克吗?唉,你到底有没有注意听?他死啦。”
  “怎么死的?”
  “被他们杀啦,不然你以为呢?”
  这个“他们”,是一个很笼统的称呼。阿诺德?莱韦克被别人从背后刺杀,横死街头。吸食快克的人流浪到街头之后,那老头说,治安就一年比一年糟糕,他们会为了一张地铁车票把你杀掉,一点都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
  我问他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他说应该是一年前吧,可是在菲尔丁的电脑资料中,他最后一次交易记录是四月十九日,我说莱韦克四月时还活着,他回答,他的脑袋已经没办法记得那时候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