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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弹道学
作者:
科林·伊万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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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说来,弹道学作为一门科学主要研究抛射物的运动以及影响抛射物运动的条件,但是在刑事侦查活动中特别要研究枪和子弹。枪跟随我们已有好几个世纪了。第一支手枪是在公元12to年由阿拉伯人发明的。直到十六世纪,工程师们发现在枪膛中刻些螺旋形凹线使子弹旋转,这样子弹的发射就更平稳,更易击中目标。这种加了膛线的枪,即来复枪,在弹头。弹壳上留下的清晰痕迹被称之为弹痕,这是现代弹道学所依据的基本事实。

  对于专家来讲,从不同类型的枪中发射子弹,变化是很明显的。有可能测定子弹是从某种特别的武器中发射出来,这主要是因为枪管是人造的。刚开始制造出来的枪是滑膛的,然后在加膛线之前,按照枪管直径的技术指标来铰孔。当一支枪制造完工时,用来制造枪管的工具光一例外都遭到损坏,因此不可能制造两支完全相同的枪。从不同枪中发射的子弹总是留下不同的弹痕。基于同样的理由,每支枪的枪管都有独一无二的特征,这种特征影响了它所发射的每一发子弹。

  枪管发射子弹不只在弹头、弹壳上留下明显痕迹,而且在枪的其他部件上也会留下痕迹。射击时弹头从枪管里射出,同时弹壳从抛壳口飞出。弹底窝表面的任何工艺上特征都会在弹壳上留下痕迹。枪的撞针、拉壳钩、后部的抛壳挺也会在弹壳上留下痕迹。

  另一个要考虑的因素是撞击力。当弹头打到人的骨头上或其他任何坚硬的物体上,其形状会完全改变。基于这个理由,如果从犯罪现场带回来的弹壳还可以用的话,那么用它作检验鉴定比用弹头作鉴定常常要可靠得多。

  1835年,法国发明了底火帽。这种底火帽是一个可塑性金属制成的帽,底火室内装有含起爆剂的女发药。当控针撞击到枪弹的底火时,起爆剂点燃发射药,使得弹头从枪管里发射出去而弹壳留在后面。二十世纪初期,由于发明了无烟火药,而需要更强有力的子弹。新火药有更大的推进速率,意味着早先的铅弹太软,枪管的来复线没法控制他们,而且特别容易损坏弄脏枪管。这就导致了带金属壳的子弹的问世,这种新子弹常常是铜镍合金的。

  老式的黑色火药在开枪者的手上和弹孔处(如果在足够近的射程内枪击)都会留下痕迹,而现代无烟火药留下的痕迹只能通过化学方法检测。有一段时间,时兴检查犯罪嫌疑人近一段时间是否使用过枪支,这种检查主要是测定硝酸盐是否存在,但因为这种普通的硝酸盐有许多是无害的家居使用的产品,因此这种检查在很大程度上是无意义的,只得放弃。

  查尔斯·史蒂罗

  时间:1915年

  地点:纽约,西塞布

  意义:一个专家证人在辩护中常常陷入尴尬境地,但是在大多数的时候,他们给予的证据是公正的。可我们在此列举的却不一样,由于证人的狂妄自大和贪婪使得客观的证词变得模糊不清。

  1915年3月22日早晨6点左右,一个名叫查尔斯·史蒂罗的德国人,身材高大强壮,智力低下,在纽约西塞布的一个农场里醒来。他走到粮仓准备开始一天的工作,而就在这时他发现了农场里看护玛格丽特·沃尔科特的尸体。她是被枪击而死的。血迹指引史蒂罗来到农场,在那里他发现了他的雇主查尔斯夺利普斯,也失去知觉地躺在地上。虽然他还活着,但估计活不过早晨。尸检表明这两个受害者是被口径为0.22的手枪击伤。农场显然被洗劫过了,两百美元失窃,据警察描述凶手是一个手段拙劣的抢劫犯。

  在3月26日的审讯中,史蒂罗像孩子般天真地讲述了一些情节,并极力否认自己有口径0.22的手枪。史蒂罗的姐夫查斯特·格里恩,好像比史蒂罗的头脑更迟钝,他居然向警察承认自己藏了不下三支枪——所有的枪都是0.22的,而且这些枪都是史蒂罗的。他声称他这样做是受史蒂罗的指使。经过严刑拷问,格里恩招供他和史蒂罗是凶手。

  史蒂罗被逮捕,关在当地的监狱里两天不吃不睡。经过连续二十四小时的讯问,他承认自己有三支枪,他之所以让格里恩将它们藏起来,是因为他得知有一个口径为0.22的枪支大搜查,他想逃避风头。在答应他如果承认自己是凶手就放他回家看妻子之后,史蒂罗承认了自己是凶手。尽管招供了,但是他坚决拒绝提供任何陈词。

  “专家”证人

  这时,美国司法史上最可疑的一位人物进入了这个诉讼程序。阿尔伯特·哈米顿多年来一直是一位善于欺瞒的陪审员,作证时他利用自己的博士头衔,而这个头衔仅仅是他自己凭空想像而来的。大多数时候他总是充当无耻的起诉人,想方设法为自己的利益考虑。作为一个没有廉耻心的向上爬的小人,哈米顿在各个领域都渐渐摆出一幅权威的驾势,使用一种权威的口吻。不幸的史蒂罗和格里恩遇上了他,因为哈米顿假冒专家的头衔之一就是枪支方面的专家,哈米顿浏览了一些欧洲的杂志上有关弹痕研究成果的文章,他声称自己只要用显微镜和照相机就足以解决弹痕方面的一切问题。因此他给自己冠以“弹道学专家”的称号。

  只有外行人才认为哈米顿在所有方面都是专家。如果说哈米顿可以称得上是某一方面的专家,那么他至多只是一个业余心理专家。哈米顿深知那是一个陪审员极易受外界影响的年代,举证时眼花缭乱的专业术语以及作为证据的精湛放大的照片都会使陪审员放弃主张。在检查了史蒂罗的手枪后,他断定自己看见了在史蒂罗的手枪里有一道不同寻常的划痕,并且在菲利普斯身上取出的子弹上也发现了完全相同的划痕。为了支持他的断言,哈米顿立即制作了好几幅弹痕的照片送到法庭作为证据。

  因此,史蒂罗站上被告席。在审判过程中,法官明显地被史蒂罗的供词所困惑,法官因此将他的疑惑告知陪审团。他指出史蒂罗犯罪缺乏动机,并且在史蒂罗那里没有发现失踪的钱的线索。当然,与之势均力敌对抗的是,起诉人有哈米顿“博士”的证词。哈米顿并没有受挫,他炫耀地挥舞着他那一堆精致的照片,傲慢地宣称凶手的子弹来自史蒂罗的枪而不是别的枪支。

  所有这一切都使史蒂罗的辩护律师大卫·怀特感到困惑不解。他仔细地查看了那些照片后,声明检查不到子弹上关键的划痕。哈米顿表现出令人吃惊的鲁莽,他伶俐但极不真诚地作答那只是出于一个错误,照片照的是带划痕的子弹的另一面。慑于哈米顿的权威,这样令人震惊的回答竟没有引起什么争议就算过关了。

  但是对于哈米顿来说,更使他尴尬的事接踵而来。当怀特要求哈米顿指出那些他宣称在史蒂罗手枪枪管里发现的擦痕时,哈米顿回答那是不可能的。据他分析,底火紧贴枪管,易爆气体无处逃逸只能向前喷射,结果子弹获得了非常大的推动力;弹头从枪口射出从而留下划痕,由此辩护枪管里的划痕是看不到的。

  今天,我们很容易地摒弃这种荒谬的理论,但是在1915年,弹道学刚处于萌芽状态,哈米顿的证词以绝对的高压态势压人。陪审员们同哈米顿沆瀣一气,史蒂罗被判死刑。(更早一点,在另一个审判中,查斯特·格里恩被判有罪,终身监禁)史蒂罗被判死刑引起了极大的争议,特别是引起了辛格监狱看守长斯皮恩森·米勒的注意。在与这位头脑简单的劳工的长谈中,他特别注意到了史蒂罗的天真率直。他决定将史蒂罗这个案子送到城里的一群女士们的手中,这些女士以推崇人道主义而著名,她们都致力于废除死刑。她们不知疲倦地为史蒂罗的利益而工作,在那段时期,史蒂罗至少没有受到严刑拷问。同行刑者的三次会谈直到行刑前的最后一小时才停止。正当史蒂罗在行刑前四十多分钟被绑到电椅上的时候,他接到了一个电话,这正是1916年千钧一发的时刻,差一点就酿成了无法挽回的大祸。

  另外的疑问

  以推崇人道主义著名的女士们雇用了一些调查者,她们找到两个名叫艾文·肯和克莱里斯·奥肯内尔的流浪汉,他们因为抢劫罪正在服刑。调查者了解到在发生凶杀案的那天晚上他们正在西塞布,有人听见他们在案子公布于众之前早就在那里讨论第二天早晨发生的案子了。在女士们的谆谆教导下,他们的良心有所发现。最后,肯招供他和奥肯内尔就是此案的凶手。

  凶案初步被揭开,惹怒了史蒂罗的起诉人,他们把盲从监狱里提走连续几天对他严加盘问直到他按照他们的意思翻供。但是这一切为时已晚,新闻已传到奥尔巴里的政府官员查尔斯·怀特曼那里,他专门派一个调查团调查史蒂罗的案子。

  调查团由锡尔图斯的律师乔治·庞德带领,首席检查官代理查尔斯·怀特作为助手。经过审问,他们两个都一致认定肯和奥肯内尔有罪。

  尽管这样,他们还必须推翻哈米顿的证词。一位官员仔细查看了史蒂罗的手枪,马上声明那只枪好几年没使用过了,由于积聚了许多污秽物枪管已经塞住了,而且这支枪在凶杀那晚之前性能肯定不怎么样了。另外,哈米顿有关密封的枪管不可能使易爆气体向后逸出的理论证明是荒唐的。实验是这样的:那位官员将一张纸放在枪后扣动扳机,突然冒出一股火焰,将那张纸迅速点燃了。

  两套子弹都被送到在罗彻斯顿的鲍森和兰博的公司,由光学专家马克斯·由哲作显微镜分析。在最高倍的放大镜下,由哲无论是在实验用的子弹上或是凶手使用的子弹上都无法确定划痕的位置。

  所有这些实验,充其量都只能看作一个科学家的不同意见。最值得注意的是,由哲仔细检查了史蒂罗的手枪后有了一个重要的发现,这一发现足以证明哈米顿的证词毫无价值。实验与枪管里的螺旋形凹槽或来复线有关。枪的凹槽之间的凸出部分,会在子弹上留下痕迹。由哲发现史蒂罗的手枪是带有凹槽和凸出部分的普通式来复枪,而凶手使用过的子弹是从非正常来复枪里发射出来的。做一个简单的检查可以发现,凶手使用过的手枪有人工的裂纹,而史蒂罗的手枪却没有。提供了这样不容置疑的证据,庞德和怀特毫不犹豫地请示赦免史蒂罗。也就是在1918年的5月9日,查尔斯·史蒂罗和查斯特·格里恩从辛格监狱里放出来成为了自由人。

  肯和奥肯内尔从来都不主动承认他们是西塞布的凶手。自从肯又一次翻供之后,奥尔良州的高级陪审团小心翼翼地收回他们的热情与金钱去进行另一个法庭审判,一致倾向于驳回他们的上诉,于是这个案子就渐渐被淡忘了。

  结论

  不管发生在史蒂罗和格里恩身上的事是多么的可笑,但是最终并不是毫无益处的。特别是那些拙劣的证词曾一度冒充真理而嚣张,查尔斯·怀特们的品质经受了严峻的考验。正是如此,查尔斯·怀特受到震动,他发誓要将他的后半生致力于发展枪弹痕迹科学。他在纽约建立了侦查弹道学机构。他发现了他的同行,菲利普·格里维尔的一个设计,即比较显微镜,也许这将使弹道分析学前进一大步。在比较显微镜里,一颗子弹的两截可以在同样的镜头下连成一体,使得观察者可以借两者的异常靠近来比较分析每颗子弹上的痕迹。怀特还梦想将实际存在的每支枪给予编目,这个梦想在他之后很久终于实现了,不幸的是他死于1926年,但是可以说他在法庭科学历史上的地位是不可动摇的。

  莎科和瓦佐提

  时间:1920年

  地点:麻省,南柏雷渠

  意义:莎科和瓦佐提被处死后引起了轩然大波,其中不乏一些人为了从这个悲剧中捞取自己的政治资本,置不容怀疑的弹道学事实而不顾。

  1920年4月15日的下午,在麻省南柏雷渠一个鞋厂外面,保安弗雷德里克·巴门优特和亚里山多书里德利正在押运公司总计15777美元的工资款。这时突然来了二个歹徒,没有任何威胁或暗示,其中一个歹徒开枪,杀死了两个保安。他的同伴,一个留着八字胡的家伙,还拼命地向那两个无辜者身上扔石块,凶手把装工资款的箱子放进早已准备好的汽车里,随后溜之大吉。目击者描述这两个家伙的模样,说“长得挺像意大利人’,现场勘查取得了对侦查人员颇有价值的东西,即两个歹徒开枪射击后留在路边的空弹壳。这些空弹壳上都印有彼得,文查斯特和雷明顿制造的字样。

  两天之后,那部用来逃走的别克汽车在一堆木头旁找到了。曾经在圣诞前夜市里奇·瓦特附近的另一个鞋厂也发生了一桩未遂的工资款抢劫案,警方将两案并案侦查,断定这都是由一名名叫迈克·波达的意大利人所为,但当警方搜查波达的隐匿之处时,他已经逃得无影无踪了。

  这时,另外两个人被逮捕了。一个是二十九岁,名叫尼古拉·莎科;另一个是他的留八字胡的同伙,32岁,名叫巴特拉姆·瓦位提。两个人都不承认自己带有任何枪支。但事实上很快就查到他们每人都有一支装有子弹的手枪,其中莎科的枪口径为0.32,与凶手使用的手枪口径是一样的。另外,莎科还有23颗子弹,那些子弹都是由彼得,文查斯特和雷明顿制造。

  瓦佐提是一个鱼贩子,有意思的是,莎科本身就在一个鞋厂工作。他们两个都是无政府主义政治小组的成员,公开拥护暴力。这一事实激起了民众的公愤。经查证核实,瓦佐提直接参与布里奇瓦特的抢劫案,被判刑15年。莎科虽没有直接枪杀两个保安,但他后来间接参与,被定为抢劫的同案犯。

  搜寻迫害

  11个月后的1921年5月15日,在麻省戴德姆进行公开审判。那时正处在美国早先狂热的“红色恐怖”时期。在这一时期,任何激进主义政治态度都有颠覆政府之嫌。曾主持瓦佐提早先审判的法官沃伯斯特·塞叶又一次作主审。许多文章都表明,他对这一诉讼案子有极深的偏见。法庭记录更表明,作为一个法官他没有任何公正可言。辩护团也把他们的良心丢到风里。他们趁这一大好时机,伪称自己是共产党和各种劳动组织的政党联盟,打着莎科一瓦佐提辩护律师委员会的幌子,随时准备利用他们的被告为自己的目的作厚颜无耻打算。这种审判明显地有失公允,观念陈旧,特别是随之而来的谣言四起,仿佛莎科和瓦佐提在政治上的企图比他们的犯罪企图多得多。

  法庭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包括证人、59个起诉人及99个辩护人的意见。各色各样的证词只能引起更大的混乱。最关键的问题杀死伯里德利的子弹是否是从莎科的口径为0.32枪里发射出来仍是模糊不清。当控方的一位专家认定莎科的口径0,32的枪就是凶手使用的枪支,那么另一位控方专家马上就会赞同这种说法。而两个辩护方面的专家詹姆士·伯尼斯和奥格斯特·格尔,则声称子弹并不是从莎科的枪里发射出来的。

  子弹到底是不是从莎科枪里发射出来的,这个问题一旦面对弹道学的事实就会显得无力。杀死伯里德利的子弹非常老式,控方的专家再也找不到一颗类似的子弹来做测试,除非从莎科的口袋里可以找到绝对相同的子弹。前面讲过,警方从他那里搜到23颗子弹。1921年,7月14日,由陪审团裁决,法官塞叶判处被告死刑。

  接踵而来的是抗议的浪潮。在世界各地,左翼分子极力推崇莎科和瓦佐提并把他们视为这场死刑审判中的无事者。在辩论达到白热化程度的时候,阿尔伯特·哈米顿还沉浸在史蒂罗一案的惨败的痛苦中,他孤注一掷地拿他日渐衰落的名誉作赌注站了出来。他狂妄自大,故态复萌地宣称:毫无疑问,子弹不是从莎科的枪里发射出来的。

  抗议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控方枪支方面的专家查尔斯·阿伯重新检查枪支。直到1923年的秋天,一系列拍摄致人于死命的子弹以及从莎科枪支里发射出来的子弹的照片,借助于最新技术得以放大,经过研究,阿伯作出结论:从莎科枪支里再次动议重审过程中,事件来了一个耸人听闻的大转变。哈米顿带来了两支新的卡尔特式手枪并将它们拆解,莎科的枪也被拆开,似乎只是为了夸夸其谈地演示他的某一观点。当法庭里人们的注意力被转移之后,他偷偷地将一支新枪管装到莎科的枪上,企图带着那两支卡尔特式手枪溜走。要不是法官塞叶用眼睛死盯着哈米顿的演示,一场极不公正的审判就会发生。塞叶当场抓住了哈米顿,命令他将那支真枪放回原位。法庭上出现了这样的阴谋,人们也毫不奇怪塞叶否决了重审的建议。

  不断的批评

  对于审判结果的公开反对一直延续到1927年的六月份。一个调查团被指定重新调查这桩案子,在此期间他们接触到了后来成为美国弹道学先驱的专家卡尔文·戈登德,他当时在纽约的弹道侦查处工作。带着两项发明,比较显微镜和窥膛镜,戈登德来到了戴德姆。窥膛镜是由物理学家约翰·费歇尔发明的,用的是带电灯和放大镜的探针来检查枪管内部。辩护方专家奥格斯特·格尔在旁作证,戈登德从莎科的枪支里发射一颗子弹射向棉花丛,然后将它放在比较显微镜上凶手子弹的旁边。结果很清楚凶手的子弹就是从莎科的枪支里发射出来的。格尔仔细地观察显微镜表示同意。当他的同事,辩护方的专家詹姆士估尼斯在看显微镜时,他说:“唉,你懂什么!”詹姆士·伯尼斯也改变了他的意见,莎科和瓦伍提的希望彻底地破灭了。1927年8月23日,尽管抗议之声轰动全球,他们仍死于行刑的电椅中。

  结论

  尽管毫无休止的争论一直延续到1961年10月,一个由新泽西枪支实验室的前任领导科罗内尔·弗兰克、朱里率领的侦查小组重新检查了莎科的枪支,结论是不容置疑的,莎科的枪支就是凶手使用的枪支。1983年3月又有一个调查团,由波斯顿电视台全权负责,他们也再一次证实了戈登德的发现。康涅狄格州警察弹痕研究机构的马歇尔·罗宾逊对这种争论已经厌倦,他说:“为什么人们不断地要求将有关案子的实验一做再做?实验的结果永远都是一样的”。人们几十年不断地质问。要求重审确实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布朗和肯尼迪

  时间:1927年

  地点:英国,斯泰普福特阿伯茨

  意义:这个案子使全欧洲注意到了弹道学的事实,由此,罗伯特·查奇尔作为英国弹痕方面的专家声誉鹊起。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接下来的几年里,美国使得弹痕分析学成为成熟的科学并取得了决定性的领先地位。在欧洲方面的进步则是时快时缓。究其原因,大部分是因为欧洲地区携带枪支的人相对缺乏,另一部分还因为人们的一般看法,携带枪支绝对是美国特有的现象,一个美国人不大可能跨越大西洋去欧洲。这种狂妄自满的断言,很快就被1927年9月26日的案子击得粉碎。

  那天晚上,两个不起眼的盗窃犯,46岁的弗雷德里克·布朗和36岁的威廉·肯尼迪从伦敦坐火车去往埃塞克斯的比尔里卡。他们本打算去盗窃布朗早就打探好的一辆货车。但是如意算盘并没有打成——正在盗窃时,一条狗狂叫了几声,将他们吓走了。他们闯入了爱德华·拉维尔博士的加油站,偷走了他的蓝色的车,颠颠簸簸地开回伦敦。

  远郊的小路蜿蜒绵长,他们的车随意地走走停停;起康斯坦布警察署乔治·盖特里奇的注意,他挥手示意让车停下。他走到小车前面,用手电筒照着他们俩人,询问他们准备上哪儿。布朗俩人漫不经心的态度激怒了乔治·盖特里哀,他转身去拿他的记事本。正在此时,布朗拨出枪对着盖特里奇开了两枪。盖特里奇中弹倒地。布朗马上跳出来,站在盖特里奇尸体边。也许是出于迷信,被谋杀的人眼睛里面会保留他们最后一眼看到的东西,他将盖特里奇俯卧的身体翻过来,开枪打掉了盖特里奇的眼睛。后半夜,两个杀人犯将车丢到了伦敦南部的一个沟里,尔后搭乘电车回到了布朗在巴特斯的住处。

  这一系列变幻莫测的事件很快被发现了:一个司机发现了康斯坦布的警官盖特里奇被子弹打得满身窟窿躺在路边的尸体;拉维尔博士向警察局报案他的车子被盗;在伦敦发现了丢失的车。侦查人员很快就把这三件事联系在一起。

  被盗的车子提供了几条非常有价值的线索。车后座和驾驶室里都有飞溅的血迹,在乘客的座位底下有一个空的弹壳。这些东西都被送到罗伯特·查奇尔那里作分析。查奇尔来自伦敦一个造枪工人之家,他们主要制造和销售运动枪支和来复枪,但是他本人真正的兴趣却在武器及其目标方面的研究。恰逢苏格兰方面要咨询一位武器方面的专家,而查奇尔的意见得到重视。查奇尔将子弹编号为4,这颗真子弹装满了黑色的火药,1914年在伍尔威奇军方制造。他发现在子弹底部有一丝瑕疵,原因是由于发射该子弹枪的后膛有阻塞物造成的。查奇尔断言凶手用的手枪肯定是口径为0.455韦伯式手枪。

  最后终于找到了凶手使用的枪支,虽然整个过程曲折不已,讯问一个接着一个,谈话一次接着一次,但毫无线索,整个侦查工作处于困境。这样的僵局一直持续了三个多月,但最终出现了转机。在审讯另外一个犯人时,当被讯问是否涉嫌盗窃那辆车时,那个犯人被激怒了,为了证明自己的无辜,他声称真正的罪犯是另外两个名叫布朗和肯尼迪的人。他还声称他听见过他们俩夸夸其谈有关杀害康斯坦布盖特里奇的事。

  双双被捕

  许多记录都表明布朗是凶手,他有很长的暴力行为的历史。在坐车时,他曾手段凶残地袭击过警卫。当警探在布朗的住所蹲坑守候时,他们是如此的小心谨慎。1928年1月20日侦探们的耐心等待终于有了回报。夜色笼罩之下,他们的目标出现了!布朗刚从车子里探出身来,警探们就迅速上去抓获了他。在汽车仪器板上放零星物件的隔间发现了那只手枪。在布朗的屋子发现了更多的枪支,还发现了藏在盥洗室水箱里的两千英磅(约合八千美元)及一些医学器材,这些医学器材很像从盗走的车里拿出来的。

  五天之后在利物浦,肯尼迪企图打死逮捕他的警官(幸好抢卡住不动,救了那个警官一命),但终于被抓获归案。这实在有点令人费解,因为他坚称自己在整个凶案中只不过是一个被动的旁观者而已。布朗对他的同案主动招供以推托责任、免受绞刑表示了极大的轻蔑,他称肯尼迪的供词纯属子虚乌有。

  在布朗的车库里发现了那支口径为0.455的韦伯式手枪,里面装着一颗旧式子弹,与杀死盖特里奇警官的子弹一模一样。当查奇尔做实验时,每颗子弹上都有瑕疵,同样是因为子弹在枪后膛有阻塞物所致。用了不下1300支韦伯式手枪作实验试图复制出这样瑕疵,但没有一支手枪能使其发射的子弹留下相同的痕迹。查奇尔还记录下留在编号为4的子弹上的黑火药痕迹与盖特里奇身上伤口附近的皮肤里黑火药的痕迹是一样的。

  在审判中,布朗和肯尼迪被处以同样的刑罚。1928年5月31日,布朗被绞死在彭顿维尔监狱,同时,在距伦敦几公里的旺德索斯,肯尼迪也同样被处以死刑。

  结论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个案例为日益暴力化的将来提供了一个令人不愉快的经验尝试。但我们仍应对查奇尔义正辞严提供的证据确凿的证词表示无限敬畏之情。正是这次布朗和肯尼迪罪行的审判使得他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也使得他在往后的二十年享有很高的地位和声誉。

  约翰·布朗宁

  时间:1967年

  地点:伊利诺斯,芝加哥

  意义:此案中,杰出的弹道学分析以及精细的侦查工作相结合,成功地驳回了罪犯试图证明自己不在犯罪现场的万无一失的申辩。

  1967年11月22日午饭前,41岁的约翰·布朗宁医生,驱车从芝加哥南部的文达美伊斯科特医院回来,走出汽车,经过他的家门到托儿所去接小儿子,然后去拜访马科森·布朗,他们约好当天一起去吃午饭。布朗夫人抱歉不能践约,布朗宁只好驱车回到自己的住处南伍德朗林荫道5054号。上午1且:57他到家时,发现妻子丹娜正躺在客厅地板上,身上被连击数枪。他连忙喊人帮忙,邻居海伦·佩恩医生匆匆过来帮助检查这位受害者,很显然,丹娜·布朗宁已经死了。

  在现场,警方发现了三颗用过的子弹和四个弹壳。其中二颗形状不规则的子弹压在尸体下面,另外一颗子弹就在尸体附近。有一颗子弹,也就是第四颗子弹是在尸体解剖时找到的。弹壳上面的红色星点表明是德国制造的吉科枪弹。

  邻居特里莎·凯特雷报告大约在上午11:30听到一种沉闷的“砰”的声音。另外一个邻居报告则更精确,碰巧那天,他正在打一个长途电话,担心话费过多,便死盯着钟表,他也听到类似枪的声音,那时准确的时间是上午11:36。

  不平常的来复枪

  打死丹娜·布朗宁用的是口径为0.38的子弹,这种子弹看起来非常普通,但是用显微镜检查却可以发现它与一般来复枪的区别特征——它有六条阳膛线而且是右旋。弹壳的底部还有一些标记,这些标记表明发射此类子弹的枪支有一个装弹指示器。枪支方面的专家伯特·尼尔森发现只有一类手枪具备上述特征,这就是沃尔特式枪支。当问及他是否有能发射口径为0.38子弹的枪支时,布朗宁这个狂热的枪支收藏者一口咬定:只有一支枪支。他闭口不提由沃尔特制造的枪支。用该枪支做的实验表明,它不是凶手所使用的枪支。

  警探们为此次谋杀缺乏明显的动机而困惑不解。没有任何被抢劫的迹象,而且丹娜没有什么为人所知的敌人,除非可能是她的丈夫。从传闻中得知他们的婚姻平淡无味,缺少田园诗般的浪漫。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证明传闻的是,在此场悲剧仅仅发生北小时之后,布朗宁就飞往科罗拉多去参加一个圣诞滑雪度假。在他出走的这一段时间,警探们进一步了解到布朗宁是一个有名的玩弄女性的家伙,为了那些拈花惹草的事,丹娜不知道和布朗宁吵过多少次。综合考察更使警探将疑点集中到布朗宁身上了。

  他当时在发案现场的行为表现也值得怀疑:在警探们检查了他妻子遍体时,他没有任何焦虑不安关切的情绪。后来他声称早就看见了妻子身上的尸斑,断定她已经死了。(尸斑是由于人死后血液循环停止,血液渐渐沉积到身体的最下部所形成的。)但是据医生佩思所说,当她在中午12:血检查尸体时,尸斑并没有出现。当布朗宁从科罗拉多回来的时候,他吞吞吐吐地解释他当时所谓的尸斑是指一种由于血液缺氧导致皮肤里的蓝色消褪的青紫症。

  1968年1月22日,警探迈克尔·玻意尔向布朗宁出示搜查证搜查了他的住所。在发生谋杀的当天紧锁的壁橱里,迈克尔·玻塞尔发现了一本有关沃尔特的手册,一个别致的带有圈套的弹夹,一个厂家制造的枪靶,这些东西的编号都为188274o同时迈克尔·玻塞尔还发现了两箱牌子为吉科口径为0.28的子弹。一箱是满满的,另一箱少了四颗子弹,而打死丹挪·布朗宁刚好用的是四颗子弹。

  纽约沃尔特枪的进口商透露,编号为188274的枪支被水运到芝加哥商店。芝加哥商品售货记录表明,编号为188274的枪支由詹姆斯·胡克买走,詹姆斯·胡克是布朗宁的朋友。胡克承认在谋杀发生的一年前他将他那支编号为188274的枪支作为迟到的生日礼物送给了布朗宁。

  发现自己渐渐露了马脚,布朗宁开始恼羞成怒,反咬一口。他原先特意申明家里没有丢失任何东西,“但现在他声称有强盗入室偷走了沃尔特枪并打死了他的妻子。如此出尔反尔,反倒欲盖弥彰,警探们起诉布朗宁为凶手。

  时间上的不吻合

  在庭审过程中,起诉人将布朗宁的每一个细节都讲得非常精确细致,但只有一点除外——那就是布朗宁的作案时间。是的,布朗宁去接他的孩子然后驱车去马克森·布朗家,但是正是在此之前他鬼鬼祟祟潜入家中杀死了妻子。据托儿所的教师乔伊斯·凯丽证实,布朗宁平时接孩子都是不慌不忙,漫不经心的,那天他接孩子时是冲着进来的,一副慌慌张张、气喘嘘嘘的样子,时间大约是上午11:45到11:50之间。这比布朗宁自己所声称的接孩子时间晚了十来分钟。

  但是布朗宁有足够的时间去作案仍是一个假设。警探玻意尔在法庭向大家描述了他和另外一个警官所作的一系列侦察实验的结果。他们按照布朗宁提供的线索驱车做实验,2.8英里的路程最少要花六分钟,最多要花十二分钟。起诉人因此分析:据邻居的证词,案发大约在上午10:36分左右,据托儿所的老师证词,他是在上午11:45到11:50之间接的儿子,这说明在接孩子与案发之间有一段空档时间足以让布朗宁作完案后去接他。布朗宁则借那段正在接自己儿子的时间造成不在现场的假象。为了戳穿布朗宁不在现场的假象,起诉人拿出了枪支方面的证据,而终于使布朗宁被绳之以法。1968年5月28日,布朗宁被控告为杀人犯而被判处20年到30年的监禁。

  仅凭五百美元的现金支票布朗宁就被释放了。他不服判决而申诉直到1971年。很快,法律上的申诉期满而入狱的日子日益临近,他开始逃离美国。经过跨越两大洲小凉不定的短程旅行之后,他选择了乌干达作为庇护的地方,偶尔还担任乌干达总统艾迪·阿明的私人医生。后来阿明决定将他驱逐出境,1983年10月他被逮捕引渡回美国。

  结论

  1990年8月,布朗宁因健康原因假释。一个月后,年满64岁的他死于脑瘤和心脏病。直到最后,他还在力陈自己无罪。抛开那些否认事实的荒诞声明不谈,单就起诉方提出的枪支方面的证据他也不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约瑟夫·克里斯

  时间:1980年

  地点:纽约州,布法罗和纽约城

  意义:许多杀人犯通常都有类似动物的习性,他们找到一种破坏方法之后,只会重复使用。这里的案例所示的杀人犯,不同寻常地用了至少四种武器达到他不甘罢休的目的。

  1980年秋天,两个相互独立但同样残忍的杀人案震惊了纽约。第一个案子发生在9月22日,一个名叫格伦那林、14岁的非商美国人被枪击杀害于布法罗的超市外面。第二天,又有两个黑人被枪击倒。9月24日,第四个受害者在尼亚加拉大瀑布被枪击致死。所有凶杀案都有可能是一个“不名身份的白人青年”所为,作案时,他用一个纸袋装着枪支。这个纸袋至少有两个作用:除了隐藏枪支外,还携带用过的废子弹头和弹壳。这表明,这些凶杀不是随意的暴力行为而绝对是有预谋的。尽管凶手用尽心计,但最后一次作案时却犯了大错。由于不熟悉尼亚加拉大瀑布的地理环境,在他试图逃脱追捕时,他丢了一枚弹壳。正是由于这一小小失误,他被市法罗的媒体重头报道,称为“口径0.22的手枪杀手”,至此他的凶杀手段被彻底曝光。

  两周之后,连续几个晚上,两个黑人计程车司机被杀害后扔在一片森林里。其中一个是被螺丝刀猛击后脑壳致死的,所用的力量相当之大;另一个是用方头锤砸死的。两个人的胸骨都多次被锐器刺伤,令人发指的是,凶手丧心病狂不甘罢休,他们俩的心脏都被凶手用刀子剜了出来。

  剜出被害人的心脏,这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凶手似乎干得很顺利,再加上罕见的大胆,因为只有极少数的连环杀手会冒险如此接近受害者作生死搏斗。正是因为这些,导致检察官认为他们要找到的那个人,肯定有狩猎的经验。奇怪的是,这个凶手好像突然失去了杀人的兴趣,几个星期过去了,没有发生任何案子。但接踵而来的是凶手的又一次令人震惊的凶杀。

  血浴

  12月22日,在几百公里之外的曼哈顿市中心,几个时辰之内就有五个黑人和一个西班牙人在街上被一个人跑上来用凶器制倒。其中四人死亡,二个受重伤。在一阵阵凄惨的呼救声后,这个被人称做“中心城市剁碎机”的凶手消失得无影无踪。刚开始,没有谁将这个凶手与早先专门伤人肢体的凶手联系在一起。直到纽约的法医迈克尔·波顿将曼哈顿案子受害者的照片同布法罗受害者的照片相比较,发现这些受害者的身体特征极其相似,都是身体瘦小带胡须的。好象是为了加强他的信念,这个“剁碎机”又重新港人布法罗城,用另外一把令人胆寒的刀子狂暴地杀死两个黑人,杀伤一些人后逍遥逃走了。但是案子的线索仍不明朗,纸袋作为装子弹及弹壳的容器证据仍不足。从第一次杀人案中发现的不下五个弹壳,再加上那些致人死命的子弹都被送到华盛顿特区的联邦调查局实验室作分析。他们以此认定有5种枪支可以发射这些子弹——其中包括四种手枪和一种来复论。

  为了识别凶手使用的枪支,他们必须研究枪的控针留下的痕迹。当枪发射子弹时,撞针就会撞击子弹的局部,并在弹壳上留下明显的独一无二的痕迹。从5种枪制造者那里得到了控针痕迹的数据说明之后,ffo的专家很快排除了其中多支枪作为凶手使用的枪支的可能,那么剩下的一种手枪,一种来复枪,就是凶手使用的枪支。它们都是由康涅狄格索斯波特的斯特姆·各报枪弹公司制造的。从公司的规格清单上可以很清楚地知道凶手使用的武器是口径为0.22的来复枪。因为没有目击者发现抢手带着一支来复论——因此专家推测那支枪是被藏在棕色纸袋里,而且只有一种可能:来复枪的枪管被锯掉了。

  美国大兵被捕

  侦查工作紧锣密鼓地进行,在第二年的一月份,侦查工作突然有了奇迹般的进展。在佐治亚的本宁堡有一个被征入伍的士兵由于乱砍一个黑人美国兵被逮捕。这位士兵,名叫约瑟夫·克里斯,25岁,试图用刮胡刀割掉自己的生殖器而被送到了医院。在医院里他向护土吹嘘自己杀了布法罗和纽约城的黑人。搜查克里斯的物品时,发现了大量口径为0.22的子弹,但是与案情紧密相关的是发现了他是在亚正月万日应征入伍——这与一系列凶杀案停止的时间是吻合的。自从12月19日他开始作假,在12/22日曼哈顿的凶杀案发生之前的某一天,一张汽车票将他带到了曼哈顿。,克里斯和他的母亲和姐姐一起住在布法罗。警官从地下室里发现了一颗没打出火的子弹,弹头和弹壳还没有分离。在弹壳上留有撞针的痕迹。这个弹壳和在发案现场找到的弹药筒完全匹配。正如当时检察官们所推测的,克里斯是一个狂热的狩猎者。在布法罗西南部四十英里的地方有他们家狩猎时住的房子。警官在那里发现了一个优质的枪支库:成箱的口径为0.22的子弹,克里斯从他父亲那儿继承来的各式各样的收藏枪支,还有一支锯掉枪管的0.22的来复枪。但遗憾的是,在另一柱同样发人深省的遭受责难的案子里凶手使用的枪支没有在那里找到,而且一直没有找到。在审讯克里斯的磁带录像上,当时还不知道他是一个种族主义者,他暴露了一些只有凶手才有可能知道的杀人细节。他对于自己残酷暴行的动机惟一的解释就是:“有某种东西占据了我的头脑……有某件事我必须去做。”

  克里斯被判终身监禁。他最终也没有被指控为杀害那两个司机的凶手,因为起诉人害怕牵涉此案,可能会增加陪审团作出被告精神失常裁决的机会,同时可能在日后无罪释放。

  结论

  不论你用什么标准来衡量,约瑟夫·克里斯肯定是目前最值得注意的杀人凶手之一。他的案例奠定了现代庭审中可靠的物证的重要地位。两个杀人现场的目击者特别强调克里斯不是一个持枪杀人的歹徒,这大多被人淡忘了。他们的证词被起诉人收集的绝对有份量的证据淹没了。

  詹姆斯·米歇尔

  时间:1991年

  地点:加利福尼亚,旧金山

  意义:法庭声学及计算机合成的有关犯罪现场及犯罪过程的生动图像等也可以作为弹道专家寻找证据的另一个向度或途径。

  在长达二十年的时间里,阿蒂·米歇尔和吉姆·米歇尔兄弟俩在日益爆炸的加利福尼亚色情文学市场业务量巨大,占有霸主地位。到了1991年,他们大量生产低预算、高利润的三级片,达到了事业的颠峰。其后他们利用高额利润作为资本投资在旧金山开了一个脱衣舞酒吧,生意相当兴隆,十分成功。在兄弟俩四十岁的时候,他们已经挥霍了上百万的金钱,沉醉于酒和毒品,过着奢华的日子。特别是阿蒂,更是到了荒淫无度的地步。

  从来没有人怀疑他们的生意头脑,但是据他们自己所描述,他们的合作方式相当奇怪,至少可以这样说。他们极其卖力地销售货物,但是每隔一段时间他们要大吵一次。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可以调解的余地,只有生意上的发号施令和企图用强制手段为自己争得一份利益的勾心斗角。两年之后,兄弟俩中更年长聚财更多的那个吉姆,几乎采取一种近于合伙人的态度,完全没有了手足之情。在1991年2月旧金山一个寒冷潮湿的晚上,两个人进行了最后一次争吵。

  27日晚上10:15,阿蒂的女友茉莉·巴乔向911台报警,要求警察马上赶到阿蒂·米歇尔的屋子,那里正出现枪击。电话被录音,在背景里仍可听见枪声。警察们赶到了阿蒂·米歇尔的屋子,发现吉姆正在屋外走来走去,明显地一幅恍恍惚惚不知所措的样子。他带着一支口径为0.22的手枪,肩膀上挎着的手枪皮套里还装着一支口径为0.38由史密斯和威森制造的那种枪。在卧室里,发现阿蒂腹部、右胳膊、右眼睛都中弹,已经死了。在那里,警探总共发现了八个口径为0.22的弹壳。吉姆供认不讳,他在争论中情急之下向阿蒂开了枪。——但是专家们在这点上很明确,这桩案子谋杀的成份大于非故意杀人。吉姆被判一级谋杀。上诉人将案子的证据建立在911台的录有枪声的电话录音上。依据此,很清楚地证明吉姆·米歇尔有很明显的意图想谋害阿蒂的性命。为了支持这一证据,他们请来了佛罗里达法庭声学专家哈里·霍林作证。他声明自己对那盘电话录音带作了研究,试图隔离分辨每一次枪击。这里面的工作还包括尽可能地复制房间里发生枪击的过程。奇怪的是,霍林在自己的屋子里找了一个房间作实验,这令抱着怀疑态度的辩护方很难接受。

  致命的间隔

  霍林很顺利地自制了各种枪击实验的谱图并且将这些谱图与录音带的声音相比照。他总结说第一声枪响被录到磁带上的时候是在55秒;第二枪被录在10秒钟的时候,第三枪被录是在25.5秒的时候;第四枪被录是在54秒的时候;第五枪被录是在55.9秒的时候。可以看出,在第三枪与第四枪有半分钟的间隔,这是很关键的问题,它充分说明了米歇尔等了一段时间,然后从容不迫地击倒已受伤的兄弟。如果真是这样,这的确是一个有说服力的证据。谋杀与非故意杀人的差别之一就是动机问题:如果霍林有关录音的解释是正确的,那么被告所声称的枪击是发生在头脑所想的瞬间的说法的可靠性就会削弱。

  1992年1月24日,控方提供了一盘计算机合成的模拟现场枪击的录像带。这盘录像带显示阿蒂走进了他的卧室,然后走到大厅,在那里他被打了两枪。之后,他走到大厅过道,脑袋被打了最后一枪。在蓝色背景下用红色的类似激光的线表示枪击。这盘录像带不仅重建了犯罪现场,而且显示了所发射的枪的先后顺序。很显然,这种做法进入了侦查假说的领域。在苛刻的辩方反对下,这盘录像带作了些修改,使其纯现实的成份减少只是作为一种现实的模拟而充当证据。

  亚里桑那的犯罪学专家路斯恩·哈格主要从事犯罪现场的重建。他也曾经鼓励制作犯罪现场重建的录像带,并且解释结论所蕴涵的方法论的东西。他标示出子弹穿过各个房间里的路径及角度。具体做法是当子弹穿过房门时,他就走到与录像带上标识的相同的门外测量子弹可能发生转向的程度。经过仔细的检查,哈格声明那盘录像带有关现场的模拟只是一种主观的解释,对犯罪现场那么多颗子弹作考查必定要考虑成千上万的结果。此观点给辩方犯罪现场专家查尔斯·莫顿留下极其深刻的印象。由于天性谨慎,莫顿感到犯罪现场的重建是一片侦查的沼泽地。他争辩说犯罪学专家的任务是以一种公正无私的态度分析有用的物证,得出结论送到法庭,而不是漫无边际地分析。此后的一切则要取决于陪审团的态度了。1992年2月18日,吉姆·米歇尔以非故意谋杀罪,被判处六年的监禁。

  结论

  围绕计算机合成重建犯罪现场的争论是木可能消除的。如果这种现场的模拟被接受,它的客观性也仍然是有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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